编者注:土地的整理和整治是增加耕地面积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实行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主要措施。
1、区别
(一)概念
土地整理:一般指农地整理,即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通过生物和工程措施,改变地块零散、插花状况,改良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改善生态环境的综合措施。
土地整治: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和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
(二)内涵
土地整治和土地整理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土地整治中包含了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更倾向于耕地地区,特指对耕地的整理,更侧重于相对孤立的、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而土地整治是针对所有的土地项目而言的,包括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与土地复垦等综合整治活动,其范围比土地整理来得广,也更侧重于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从农村延伸到城镇。
(三)侧重点
土地整理:以协调人地关系为目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侧重于增加耕地数量为主。
土地整治: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的,优化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土地增产、农民增收,侧重于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
2、联系
土地整理和土地整治都能够调整农地结构、改良土壤、复垦废弃土地、归并农村居民点以及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
总结
从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到2019年提出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从土地整理到土地整治,不仅仅经历了概念的变迁,其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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