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之后,是可以重新进行注册的。《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指出: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例如完成继续教育目标、提供资质证书、申请表以及聘用合同的劳动证明等。
注意注销分“注销注册”和“注销证书”两种,注销注册就是暂停执业的意思,注销证书就是彻底的注销。若是进行了“执业资格证书注销”操作,则您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就需要重新考取了,这种情况下证书是不可以重新注册的。
重新注册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办理: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一式二份,申请其他专业注册的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一式一份,申请其他专业注册的一式二份):
①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将证书号页和姓名页印在同一面A4纸上);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需复印正反面在同一A4纸面上);
④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小编最后温馨提示大家注销注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不要把证书注销了,以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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